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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是法治最本质的追求
源稿: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0日 14:52:31 编辑: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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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始出来,孙小果案终于有了初步结果。近日,云南省打黑办通报了孙案最新进展,对案件来源及办理进展、孙小果主要家庭成员情况、重大立功获取减刑情况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初步厘清了孙案基本事实,表达了校正司法“天平”的强烈决心,也释放了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的强烈信号。可以预见,今后孙案的通报绝不会“犹抱琵琶半遮面”,而是一剂刮骨疗毒的干货猛药。


正义永远不会缺席。纵观案件始末,孙小果在1995年便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1998年又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被判死刑,在离奇地重大立功并免于死刑后,他转行开酒吧,并盘踞昆明继续坐大,最终被中央扫黑办点名一查到底。孙小果罪行累累,犯罪手段残忍,令人发指,真可谓“多行不义必自毙”。与此同时,帮助孙小果准予监外执行、准予减刑的系列官员乃至他的父母都悉数落马。他们践踏法律的结果是被法律严惩,他们为虎作伥的结局是身败名裂。古人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本案也昭示了这个真理: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不患寡而患不均”“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就已有了公平公正的共识。到了现代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民普遍的信仰,人们更加注重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但孙小果案给我们的反思是:“刀下留人”的执行制度审核是不是太草率了?试想下,一个已判决的死刑犯凭借有且仅有一次的创新发明竟逃脱了死刑制裁,并生龙活虎地活了20多年,这个事实不仅让受害者心寒,让其他罪犯愤慨,更让整个法治社会蒙羞。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不亚于十次犯罪。那么,一次公正判决的不公正执行,其恶果更甚,因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个公正判决的不执行或不公正执行让合法判决形同虚设,让严格执法荡然无存,更让公平正义一文不值。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价值追求。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我们见证了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等一批冤案平反,也看到了即使是最普通的“老赖”也被套上了“信用锁链”而处处受限,法治社会正在追求公平正义的淬炼中不断前进。厉行法治,就需要对孙小果案等典型案件查深查透,一查到底,彻底斩断“恶”的示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即使我们很希望解开孙小果是如何从一个死刑犯变成“成功商人”的谜团,但这毕竟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涤清已累积20多年的污垢,我们相信等待不会太久。


作者:陈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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