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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启动
源稿: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5日 16:44:00 编辑:陈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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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童英晓


10月29日,记者从全市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永康市将于11月1日开始2021年全市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永康市户籍城乡居民、学生、领取永康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大病保险缴费对象为永康市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2021年度个人年缴纳56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二档2021年度个人年缴纳176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缴费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扫尾记账时间。超过规定缴费时间后缴费的,其医保待遇将从参保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全市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较去年有两个大变化: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和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银行、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税务窗口等缴费,缴费方式更简单便捷。二是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等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从医保个人账户中自动扣费,无需另行缴费;已家庭共济到直系亲属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可直接从直系亲属的医保历年账户中扣缴。

据了解,2020年永康市参保人数达62.31万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率和大病保险三档缴费率在金华排名第一,医保制度实现了以基本医保制度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区)、部门单位要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增强医保统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强化领导,顺利达成征缴工作的完成度和缴费率;严打骗保、优化服务,打赢医保惠民持久战,以“以人民为中心”的为民担当,同心协力、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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