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联系我们
点赞(0)
评论(0)
上一篇
下一篇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启动 一件持续六年的行政诉讼案画上句号
源稿: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 15:33:40 编辑:陈其欣
(0)

记者 叶宁 通讯员 永瑄 


“非常感谢检察官们的耐心解释,我再也不用为这件事儿烦恼啦。”日前,在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深度释法说理下,永康市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申请人沈某自愿签署了《息访息诉承诺书》。自此,这场持续6年的拉锯战圆满画上句号。

案件从2015年说起。当年9月,沈某因苗木损害赔偿事宜先后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终,法院认定行政机关未申请法院执行即强制征收,存在程序违法,但因沈某无法提供受损苗木价值等原因,驳回赔偿500万元的诉讼请求。2019年6月,沈某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法院判决合法,于2019年9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2019年10月30日,全国“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启动。省人民检察院在梳理已办结的诉讼监督案件后,认为该案可以开展争议化解工作,并指定市人民检察院协助开展工作,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跟进,全程跟踪。

接到指令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迅速组建专班,细化部署开展工作。一方面,该院主动争取政府支持,建议从维护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确定补偿方案;另一方面,该院组织各方力量进行调处,邀请当地乡贤、退休干部参与化解,引导解决核心诉求,确保争议实现圆满解决。

最终经过沟通协调,市人民检察院在坚持合法合理原则、被毁林木数量确定的基础上,认定苗木质量且按照原拆迁补偿标准给予沈某一定的补偿。

“检察机关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贯彻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过程。该案的成功化解,是浙江行政检察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一次成功实践,为今后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高质量范本。”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案件办理给予高度肯定。


推荐文章
相关新闻